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