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的领导,将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6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