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既有城镇居民住宅区纳入改造计划,依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既有城镇居民住宅区内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能满足消防救援要求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改造、调整。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