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职务情况的监督,督促审计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