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六章 绩效审计监督第三十五条有效绩效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被审计单位编制部门预算、安排投资项目、分析评价单位内部管理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依据,并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市、区绩效管理部门对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应当将审计机关依法出具的绩效审计结果作为依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