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二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海绵城市建设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可以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进行举报。地方法规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