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管廊的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安全运营、依法入廊、有偿使用、集约利用的原则。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