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中心城区规划区内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等活动。中心城区规划区是指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六枝特区中心城区、盘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