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四条有效管廊建设应当落实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