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促进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利用山岳自然景观及历史人文资源,促进五莲山、九仙山、浮来山、天台山、磴山、大青山、河山、卧龙山等山岳旅游差异化发展,打造特色山岳旅游项目。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山海资源,开通滨海旅游观光专线、山海旅游连接专线,推动海洋、山岳旅游产品互联互通。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