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旅游交通指挥诱导平台、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功能,加强客流、车流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布重点旅游景区游客数量和周边道路通行状况,采取分流、单行、换乘等措施调控车流。鼓励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配套建设停车(寻车)导视系统。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停车换乘设施建设,提供多种交通接驳方式,为游客提供便捷行车、停车和换乘服务。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