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二条有效从事旅游资源开发活动应当事先制定专项保护利用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历史文物、风景名胜等旅游资源。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