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十二章 扶持与保障第九十二条有效市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对接,提供养老服务信息查询、政策咨询、网上办事等服务,接受投诉举报。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公开办事指南,简化和规范办事流程,为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备案等提供指导和便利服务。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九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