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十一章 养老产业促进第八十三条有效本市支持社会资本设计开发适合老年人居住的商业房地产项目,建设或者运营集合居住、生活照料、医疗照护等功能的养老社区。鼓励利用自有土地、房屋建设或者运营养老社区。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养老社区建设、运营等的规范管理。发展改革、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规划资源、金融管理、房屋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规范指导工作。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