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3

In force

本市支持社会资本设计开发适合老年人居住的商业房地产项目,建设或者运营集合居住、生活照料、医疗照护等功能的养老社区。鼓励利用自有土地、房屋建设或者运营养老社区。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养老社区建设、运营等的规范管理。发展改革、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规划资源、金融管理、房屋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规范指导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