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条

有效

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能力。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