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八章 长期照护保障第六十条有效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保障达到一定照护等级的老年人依申请轮候入住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市发展改革、民政、财政等部门以及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资源统筹配置,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公平享受。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