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八章 长期照护保障第五十七条有效依法开展长期照护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护理站等医疗机构,可以向医疗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评估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服务协议,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