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服务协调发展第四十条有效本市在中心城区和城镇化地区重点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在社区内根据实际嵌入不同规模和功能的养老服务和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可及的养老服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至少建设一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发挥平台作用,整合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社区助餐、医养康养结合、养老顾问等养老服务资源,提供综合性养老服务支持。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