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本市支持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者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开辟专区,为老年人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的演示、体验等服务;支持企业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租赁康复辅助器具,由市、区人民政府给予相应补贴。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