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本市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社区短期托养服务,为失能、认知障碍、术后康复等老年人,提供阶段性的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