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六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关联、适当的原则,依法归集、使用中小企业及其经营者信用信息,不得违法扩大失信信息、严重失信名单的认定范围,不得违法增设信用惩戒措施。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