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关联、适当的原则,依法归集、使用中小企业及其经营者信用信息,不得违法扩大失信信息、严重失信名单的认定范围,不得违法增设信用惩戒措施。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