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与国际组织、机构和知名会展公司开展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会展交流,推动会展活动互联互办。

鼓励会展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举办境外会展活动。支持会展企业加入国际会展行业组织,取得国际认证,提升国际影响力。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