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政策措施,培育和引进大型会展企业,鼓励会展企业依法通过兼并、收购、联营等形式组建大型会展产业集团。

鼓励中小会展企业通过模式创新、人才引进、战略合作等方式,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中小会展企业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