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与取用水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水资源配置应当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科学配置地表水,积极利用外调水,控制开采地下水,将再生水、雨洪水、微咸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