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计量管理条例/第四章 商业贸易计量第二十条有效餐饮业中经营以量计价的商品,应当用符合规定的计量器具计量计价,不得估算计价。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