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盗窃、收购道路井盖等市政设施,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