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桥涵设施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经常观测、检查城市桥涵设施质量变化情况,积累资料,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桥涵安全。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