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当场计票公布〕投票选举实行公开计票的方法。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将所有票箱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当众开箱,公开核票,公开唱票,公开计票,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