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地方法规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