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以下活动:(一)组织汉调二黄艺术优秀剧目惠民演出;(二)支持汉调二黄艺术院团或者汉调二黄艺术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演出活动;(三)开展汉调二黄艺术理论研究;(四)征集、购买优秀汉调二黄剧本;(五)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的其他公益性活动。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