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文明行为促进规定第六条有效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宣传,倡导文明行为,弘扬文明新风,传播文明理念,褒扬文明事迹,曝光不文明行为,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良好氛围。地方法规 ·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