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停车条例/第二章 停车规划与建设第九条有效规划城市绿地、广场、道路时,应当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同步规划地下停车场。鼓励引导利用现有绿地、广场、道路等资源的地下空间规划停车场。规划地下停车场应当兼顾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不影响地面设施使用功能。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