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第七条有效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由省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公布和调整。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