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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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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野生动物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野生动物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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