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鼓励职业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职业学校与境外的企业、职业教育机构、行业协会开展合作。支持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办学,建设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打造班墨学院等国际职业教育品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