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三条有效居家养老服务应当以居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保障基本、便利可及的原则。地方法规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