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其文本以及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云南人大网以及《云南日报》上刊载,以常务委员会公报刊登的文本为标准文本。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