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九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其文本以及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云南人大网以及《云南日报》上刊载,以常务委员会公报刊登的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28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