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2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