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三十五条有效起草的法规草案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权限的,提案人在提请审议前应当做好协调工作。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