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亚高山草甸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增加亚高山草甸保护的投入,支持亚高山草甸生态修复治理。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