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九章 其他规定第八十四条有效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贯彻实施座谈会等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立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