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程序规定/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五十四条已废止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4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