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规范地方立法程序,健全地方立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4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