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深入实施产业强市战略、人才兴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产业科创名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