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住宅小区装饰装修活动未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