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宅小区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住宅小区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抢险救灾以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危险房屋的装饰装修活动,不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