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五章 登记使用第四十七条有效因国防、人民防空、防灾减灾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等需要,地下空间管理维护责任人应当依法提供便利、协助。具有人民防空功能的地下空间,应当确保战时能迅速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