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省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三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27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