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6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